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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81-001/2018-8862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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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名 称: |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
《灵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根据《灵武市实施人才强市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暂行)》精神,现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及中央、自治区、银川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创新驱动战略为目标,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强化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有利于人才集聚、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奋力开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局面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职责分工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1)负责传达党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协调安排需要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和有关人才工作会议;
(2)参与全市人才队伍建设长远规划、政策制定,参与全市人才工作重大部署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全市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协调市领导做好优秀人才联系工作。
2.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和督促检查工作;
(2)了解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开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牵头组织各单位建立健全全市各类人才信息库。针对人才工作中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人才工作新经验,牵头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意见;
(3)负责全市党政人才的管理、培养和选拔使用,抓好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公务员培训、考核机制;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抓好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4)牵头制定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人才工作相关工作制度和职责;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专家、高层次人才,做好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的推荐认定、优惠待遇落实等工作;
(6)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市委宣传部
(1)统筹抓好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负责指导和做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
4.市委统战部
(1)加强同党外高层次人才的联系,做好党的人才政策和党外人才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调动党外人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的积极性;
(2)制定全市党外人才(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代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抓好全市党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市委政研室
(1)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全市人才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全市人才工作的政策性建议,当好市委的参谋;
(2)参与全市人才工作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
6.市编办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人才工作政策,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提供编制保证;
(2)将各行业、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职责列入相关部门“三定”方案;
(3)在政策和编制许可范围内,为市直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及时办理列编手续。
7.市总工会
协调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做好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推荐等工作,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高技能人才,发挥好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做好银川市“凤城工匠”的推荐上报工作,配合做好灵武市“灵州工匠”评选工作。
8.市妇联
加大全市妇女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建立健全妇女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妇女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负责组织、推动妇女人才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施展才干、积极发挥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
9.团市委
探索建立培养、凝聚、举荐、配置青年人才的开发计划,注重帮助青年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高素质青年人才队伍;组织开展青年创业带头人、青工技能比武等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青年成才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10.市科协
抓好全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和参与学术交流、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科普宣传等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多层次、多学科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优秀科技专家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各类咨询论证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服务工作。
11.市发改局
(1)参与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规划和政策制定,做好人才队伍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方面的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在项目、资金及人才方面的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
(3)做好全市服务业人才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4)牵头负责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对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可行性论证;
(5)做好全市各类人才信用信息建设工作。
12.市工信局
(1)负责调查掌握全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全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调动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建立工业企业人才信息库;
(2)加强同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联系与交流,组织和指导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各类培训、轮训、进修、深造,为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者搞好服务;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技术开发、推广、服务、引进以及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为工业企业引进人才和智力的服务工作;
(5)做好全市各类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及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工作。
(6)协调做好自治区“塞上经济名人”、“塞上企业名家”和银川市“凤城企业名家”的推荐上报工作,配合做好灵武市“灵州企业名家”推荐评选工作。
13.市教体局
(1)制定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积极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教师队伍考核评价机制、培养使用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保证教师队伍稳定,建立健全全市教育系统人才信息库;
(3)认真培养教育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推荐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到区内外重点院校进行研修,大力推进教育学科建设,不断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4)负责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推荐、认定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报工作;
(5)协调做好自治区“塞上名师”、银川市“凤城名师”的推荐上报工作,配合做好灵武市“灵州名师”推荐评选工作。
14.市科技局
(1)为各行业科技人才开展创新活动做好服务,建立健全全市科技人才信息库;
(2)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市科技人才参加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引进以及区内外技术交流、合作等工作;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科技成果推荐、申报和科研项目的推广应用工作;
(3)组织科技人才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咨询等活动;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资源开发,提出鼓励科技人员创业政策,为科技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特派员创业活动的组织、管理、宣传、考核工作;
(6)指导、推进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及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工作,协调保障高层次科研人才使用实验设备和实验室事宜;
(7)协调做好银川市“凤城科技名家”的推荐上报工作,配合做好灵武市“灵州科技名家”评选工作。
15.市财政局
(1)负责人才工作经费和人才培养经费的落实和监督使用工作;管好用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确保各项人才政策所需资金的落实;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方面的协调管理与政策研究工作,努力保障人才工作的经费需求;
(2)参与制定、修改、完善有关人才待遇方面的政策和办法;
(3)做好全市财会人才的培训、培养和管理工作。
16.市人社局
(1)承担政府人才综合管理职责;配合拟定全市人才发展总体规划、人才政策法规,构建人才服务体系,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等;
(2)负责全市人才引进、培养、培训、管理及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才资源开发交流合作和管理服务,做好各类专家服务基地、专家智库和人才市场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
(3)配合做好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的认定申报审核工作,协调做好自治区、银川市相关优厚待遇的落实工作;
(4)负责全市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建设;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相关创业优惠政策;
(5)负责大中专学生和社会失业人员就业指导、“三支一扶”大学生分配和指导等工作;负责做好创新型大学毕业生来灵就业创业服务及有关优厚待遇落实工作;
(6)负责全市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托管、党团组织关系管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职称评审、人才测评等工作;负责人才交流服务工作,组织召开人才交流招聘会,开展各类人才的推荐、交流,建立健全全市各类人才信息库,发布人才供求信息;
(7)配合做好国内引才312计划、海外引才百人计划、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外国专家聘请、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配合做好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等工作的落实;
(8)配合做好自治区和银川市等各类人才选拔、推荐、奖励和管理工作,做好对享受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塞上英才”、“塞上技能大师”、“自治区技术能手”和银川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凤城技能大师”、“凤城技术能手”、市政府特殊津贴等有突出贡献专家、学者的推荐上报工作;
(9)配合做好“灵州才俊”评选工作;
(10)协助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17.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1)负责做好全市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系统人才队伍的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文化系统人才信息库;
(2)牵头负责做好文化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专业艺术和特色文化人才培养,打造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3)负责做好全市旅游、广播电视方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4)协调做好自治区“塞上文化名人”和银川市“凤城文化名家”的推荐上报工作,配合做好灵武市“灵州文化名家”评选工作。
18.市卫计局
(1)掌握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队伍状况,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系统人才信息库;研究制定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广泛联络区内外优秀医疗专家来我市讲学授课、指导攻关,积极引进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全市医疗卫生工作水平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3)牵头负责制定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的有关措施和办法,积极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4)负责做好全市卫计系统推荐、认定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报工作;
(5)协调做好自治区“塞上名医”和银川市“凤城名医”的推荐上报工作,配合做好灵武市“灵州名医”评选工作。
19.市农牧局
(1)牵头抓好全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农牧系统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2)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高层次农牧业专家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建立健全农牧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
(3)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农村实用人才的各类培训,加强农牧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好农牧业技术人员下乡惠农服务工作;
(4)负责全市扶贫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围绕实施扶贫攻坚工程开展人才培训、提高技能等方面的工作;
(5)负责做好全市农牧系统推荐、认定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报工作;
(6)协调做好自治区“塞上农业专家”和银川市“凤城农业名家”的推荐上报工作,配合做好灵武市“灵州农业名家”推荐评选工作。
20.市林业局
(1)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林业技术人才信息库;
(2)参与全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制定全市林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培训、培养和引进计划,加强林业技术人员的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引进我市急需紧缺的林业特色人才;组织开展好林业技术人才下乡惠农服务工作;
(4)负责做好全市林业系统推荐、认定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报工作。
21.市统计局
开展全市人才状况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对全市人才总量、结构及其分布状况进行分析。
22.市民政局
(1)牵头抓好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知识培训,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2)负责社会工作人才库的建库与更新工作;
(3)协调做好银川市“凤城社工名人”的推荐上报工作,配合做好灵武市“灵州社工名人”评选工作。
23.市经合服务中心
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做好海外引才工作。
24.银川高新区管委会(灵武羊绒产业园区管委会)
(1)抓好高新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新区人才信息库;
(2)做好高新区专家团队和人才队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协助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等服务工作;
(4)负责做好银川高新区推荐、认定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报工作。
25.灵武市再生资源园区管委会
(1)抓好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人才信息库;
(2)做好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专家团队和人才队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协助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等服务工作;
(4)负责做好灵武市再生资源园区推荐、认定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建设“人才强市”的高度,根据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灵武市有关人才工作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各成员单位出台有关人才工作方面的规定和办法,须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或备案,涉及人才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市人才工作组织机制协调高效,各项工作扎实到位。
2.建立灵活快捷的人才工作信息联络沟通机制,灵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工作报告、信息报送和联络衔接等工作,联络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年对人才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年度上半年人才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于11月20日前书面报告本年度人才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