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181-110/2018-12016 | 文 号 | 灵财发〔2018〕7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21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财政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灵武市财政局分散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灵武市财政局分散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股室、中心: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关于规范灵武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和《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2018年灵武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灵政办发〔2017〕14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灵武市财政局分散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马学龙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夏 伟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
黄少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小鸿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耀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为民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韩国华 市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成 员:冯月娟、闫永贵、局办公室(1人)、相关业务股室、中心(1人)
二、采购范围
局机关及市会计核算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除零星办公用品以外的30万元以下的所有货物、服务及工程。
三、工作职能
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
二是对各股室、中心提出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及预算提出可行性意见,论证、优化采购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是加强采购合同管理,依法签订采购合同,监督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
四是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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