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相关单位:
《灵武市关于扎实做好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 确保经济平稳增长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灵武市关于扎实做好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确保经济平稳增长的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冲击明显、大宗商品价格高企等一系列超预期不利因素,全市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为全面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银川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要求和重要举措,切实解决当前全市经济运行面临的卡点断点、堵点痛点问题,确保全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落实落细落地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出台的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银川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主动扛起稳定经济增长政治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扎实稳住经济大盘,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银川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要求和重要举措,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稳住经济“33 条”、自治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50 条”、银川市“四保两稳一促”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加快实施灵武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新出台政策措施,全力解决市场主体、居民就业、能源供应、物流畅通,投资消费、保供稳价等方面存在的断点卡点和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韧性,推动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全年预期增长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保市场主体信心
1.支持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在启动疫情响应机制期间,对纳入《灵武市大范围疫区封锁状态下生活生产物资保障及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灵疫指办〔2022〕67 号)的生活必需品和粮油物资保供重点市场主体,按照采购、运输、仓储、配送能力及储备损耗量一次性给予 2-8万元不等的补贴。商超补贴按经营面积和库容面积合并计算发放,100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8万元、5000-10000 平方米以内补贴5万元、2000-5000平方米的补贴2万元。保供市场企业库容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8万元、10000-50000平方米以内的补贴5万元,5000-10000平方米以内的补贴3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
2.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按照灵武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灵党发〔2022)35号)对工业企业进行补贴,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
3.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按照《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 修订)》(灵党发〔2020〕22 号)对科技创新企业进行补助,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的推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4.促进农产品扩大销售。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推介活动,鼓励企业(经销商)参加区、市、县相关部门组织的优质特色农产品推介会。支持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新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企业每年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0万张以上给予1万元奖补,20万张以上给予2万元奖补,30万张以上给予3万元奖补。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登记注册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表、一网、一窗”受理,开办企业全流程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3小时内。严格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异议申诉。
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二)保居民就业稳定
6.稳定和扩大就业。积极拓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渠道,为大学生开展实名就业服务。落实“三支一扶”、企事业单位实习见习等政策,争取150名以上的“三支一扶”和实习见习名额,西部计划志愿者不少于45名,开发更多实习岗位,市财政补充购买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00个,加大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向力度,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总体不低于 90%。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团市委
7.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新服务”创业帮扶机制,打造培训学习、创新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5000.万元,助力创业带动就业。围绕招商引资和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融资担保公司
8.开展专项职业推介。围绕构建“1535”生态经济体系,有针对性开展畜牧养殖、现代纺织、高端乳制品加工等“人岗对接”专场招聘会不少于5场次,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基础设施以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中,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将有培训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困难退役军人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范围,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深化高校毕业生“1311”就业服务模式,结合重点产业用工需求、举办分领域、分区域线下专场招聘会。持续推进“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系列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劳务对接和招聘活动不少于40场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三)保粮食能源安全
9.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推动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向粮食生产倾斜,切实抓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业保险补贴、耕地地力补贴、农业种植补贴、畜牧养殖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按时足额发放相关补贴。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10.强化煤炭供应保障。按照民生供热用煤、区内发电用煤、外送电用煤、煤化工用煤的顺序,实施有序供煤、有序用煤,优先保障灵武市民生供电供热用煤。加大煤炭采购力度,争取存煤可用天数达到 10天以上。建立电煤存量日监测报告制度,定期开展现场核查电煤存量。对电煤中长期合同频繁严重违约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协调重点煤炭生产企业为农村困难群众每户提供不少于3吨平价煤,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用煤。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1.发挥新能源电力保供作用。加快新能源电力并网进度,提高新能源消纳比重。做好辖区内的错避峰用电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错避峰用电生产。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在保证民生照明的基础上,原则上全额配合错避峰用电生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国网灵武供电公司
12.做好天然气应急储备。按照“地方政府3天、城燃企业5%”储气能力要求,提前做好冬季调峰保供的应急储备,确保已建成的储气设施在入冬前应储尽储。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完善“压非保民”应急措施,在供气紧张时,按照化肥用气、天然气液化工厂、直供工业、城燃非居民用气先后顺序进行压减,切实保障民生用气。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四)保障基本民生
13.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密切关注城乡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与自治区、银川市同步启动临时价格补贴发放,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600 元,每人每月发放 200元,连续发放3个月,进一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五)促销费加快恢复
14.扩大消费券支持范围。继续整合自治区、银川市及本市扩大消费配套资金,统筹银联、银行、企业资金资源,依托银联云闪付、银行 APP 等平台进行政府消费券发放,用于支持零售、住宿、餐饮、旅游、体育、影视及图书类企业等开展促销让利活动,推动消费品市场复苏回暖,力促全市消费潜力释放。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广局
15.支持餐饮、零售和住宿行业复苏。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前提下,阶段性允许餐饮、零售企业在门店外适合区域或政府指定区域摆摊经营,开展促销,重点支持商超开展店外促销活动,在逢节假日、周末期间,允许重点商超依申请举办大型店外商品促销活动,缓解门店销售压力。对季度营业额增幅较快的餐饮、批零和住宿行业经营单位(不含宁东),视增长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20万元,总计补贴不超过 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综合执法局
16.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支持各文化旅游企业推出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门票减免折扣、酒店民宿折扣、文化旅游商品优惠等文化旅游消费惠民促销专项措施,有效释放文化旅游消费活力。对新评定的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区、特色文旅街区、精品旅游民宿和房车营地,给予一次性扶持奖补。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单位要坚决扛起稳定经济增长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银川市和灵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按照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银川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在压缩“三公”经费的基础上再压减 5%,千方百计筹措争取各类资金,加快推动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全力确保经济运行在台理区间,努力实现全年预期增长目标。
(二)把握政策时效,合力推进落实。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实施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各项政策措施所需资金,能够协调自治区厅局和区属企业解决的,全力争取相关资金支持;需财政安排的。由市本级自行筹措。政策执行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可根据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动态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措施,并按程序审定组织实施。如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灵武市出台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有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按照责任分工,采取便利化措施,推动我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要加快各项政策落实节奏,能快则快、能早则早,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能,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