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围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获全区“黄河杯”一等奖,入围全国电商示范百佳县,工业转型、现代农业、长枣产业、脱贫增收取得新成绩,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跃升至第84位,列全国工业百强县(市)第60位、投资潜力百强第33位、营商环境百强第94位。
为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营造创新发展、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兑现《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增长和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灵党发〔2018〕52号)资金306.292万元,兑现《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灵党发〔2015〕120号)资金115万元,兑现《灵武市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灵党发〔2018〕54号)资金552.5万元,兑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扶持政策》(灵党发〔2016〕8号)资金964万元,兑现《关于加快灵武长枣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灵党发〔2017〕29号)资金698.79万元,兑现《关于促进移民脱贫增收的扶持政策》(灵政发〔2018〕2号)资金780.03万元(已兑现36.8万元,本次兑现743.23万元),兑现上争资金完成任务奖励资金107万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资金13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奖励资金111.7万元、秋季农田水利建设奖励资金1010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奖补资金500万元,共计奖励5275.312万元。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珍惜荣誉,保持清醒头脑,坚定发展信心,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及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生态立市、脱贫富民战略,振奋精神、实干兴灵,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件:2018年度产业政策奖补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名单
中共灵武市委员会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度产业政策奖补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名单
一、兑现《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增长和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灵党发〔2018〕52号)资金306.292万元
(一)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土地、设备、技术等开展招商合作方面(1个,20万元)
宁夏格思蒂服饰有限公司20万元。
(二)支持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改造方面(2个,4万元)
宁夏农垦灵农畜牧有限公司肉联厂、灵武市华成砼业有限公司各2万元。
(三)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方面(2个,20万元)
灵武市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各10万元。
(四)支持企业清洁化生产方面(1个,5万元)
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万元。
(五)支持企业扩大销售方面(3个,35万元)
宁夏瀛海灵武特种水泥有限公司15万元,宁夏圣友德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宁夏鑫云绒毛有限公司各10万元。
(六)支持企业扩大出口方面(2个,106.07万元)
宁夏灵州雪服装股份有限公司6.07万元、宁夏瑞雪蓝工贸有限公司100万元。
(七)支持小微企业规模发展方面(11个,110万元)
宁夏中银绒业毛精纺制品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亚麻纺织品有限公司、宁夏国忠绒业有限公司、宁夏灵州雪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纺织品有限公司、宁夏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灵武市隆桥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瑞雪蓝工贸有限公司、宁夏孟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市银岗餐厅、灵武市骑龙火锅店各10万元。
(八)支持企业吸纳剩余劳动力方面(5个,6.222万元)
灵武市大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0.4148万元、宁夏阿萨粮油食品有限公司0.4148万元、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4.148万元、灵武市华成砼业有限公司0.8296万元、宁夏兴灵粮油有限公司0.4148万元。
二、兑现《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灵党发〔2015〕120号)资金115万元
(一)鼓励传统企业做大电子商务方面(24个,113万元)
1.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网上经营或网上连锁经营的企业(4个,30万元)
宁夏德琴云商有限公司、宁夏宁羴源牛羊肉有限公司各10万元,宁夏天地人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饿了么)、银川达达货物配送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美团)各5万元。
2.根据外销本地产品寄递包裹基本费用给予补贴的企业(16个,80.8万元)
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宁夏兴灵粮油有限公司11万元、宁夏德朗时尚纺织有限公司0.7万元、宁夏塞上思源农土特产有限公司18万元、宁夏宁羴源牛羊肉有限公司9.9万元、灵武市穆羊人食品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5万元、灵武市崇兴镇马阿舍牛羊肉店9万元、宁夏胜远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万元、银川深远贸易有限公司1.2万元、灵武市金富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4万元、灵武市哆美电子商贸有限公司4万元、灵武市大西北沙漠绿洲特产店0.5万元、宁夏俊鑫商贸有限公司0.5万元、宁夏阿色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万元、宁夏阿萨粮油食品有限公司5万元、宁夏科福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0.1万元。
3.按实际发出单数给予物流运费补贴的企业(4个,2.2万元)
灵武市吉顺中通快递有限公司0.4万元、灵武市圆通速递有限公司0.7万元、灵武市新韵达快递有限公司0.4万元、顺丰速运(宁夏)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0.7万元。
(二)鼓励支持人才培育引进方面(1个,1万元)
宁夏德朗时尚纺织有限公司1万元。
(三)支持社会各界创新创业(1个,1万元)
灵武市泾英农牧专业合作社1万元。
三、兑现《灵武市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灵党发〔2018〕54号)资金552.5万元
(一)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方面(18个,400万元)
1.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个,50万元)
宁夏万殷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
2.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个,90万元)
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万殷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联权绒业开发有限公司各30万元。
3.新认定的自治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0个,200万元)
宁夏东昌科技装备有限公司、宁夏阿萨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宁夏联权绒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夏梽懿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红阳合粮油有限公司、宁夏羊万荣食品有限公司、宁夏伊宁香食品有限公司、灵武市三园草制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金太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各20万元。
4.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1个,20万元)
宁夏联权绒业开发有限公司20万元。
5.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示范企业(2个,15万元)
灵武市三园草制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万元、灵武市吉军米业有限公司10万元。
6.来我市设立法人企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个,25万元)
晶叶(银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万元。
(二)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方面(20个,142.5万元)
1.取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体系认证(贯标)的企业(6个,60万元)
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市吉军米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宁香食品有限公司、宁夏广庆食品有限公司、灵武市生财米业有限公司、灵武市大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各10万元。
2.取得国内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或个人(14个,82.5万元)
宁夏梽懿科技有限公司0.3万元、宁夏伊宁香食品有限公司0.6万元、宁夏兴灵粮油有限公司4.2万元、宁夏联权绒业开发有限公司3万元、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3.6万元、宁夏东昌科技装备有限公司3万元、宁夏德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0.3万元、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3万元、宁夏百畅万通矿山机械有限公司15万元、灵武市伟畅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4万元、灵武市海德鸿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24万元、灵武市大绿叶家庭农场0.6万元、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0.3万元;灵武市第三小学朱占红0.3万元。
(三)支持企业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1个,10万元)
宁夏金灵州种业有限公司10万元。
四、兑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扶持政策》(灵党发〔2016〕8号)资金964万元
(一)创新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增添现代农业发展活力方面(22个,230万元)
1.支持行政村开展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方面(20个,200万元)
园艺村、黎明村、宋桥村、城二村、新园村、王家嘴村、西渠村、郝家桥村、大泉村、中渠村、台子村、杜木桥村、杨洪桥村、北滩村、陶家圈村、新立村、枣岗子村、二道沟村、临河村、西三村各10万元。
2.积极开展土地入股和全托管服务试点创建工作方面(2个,30万元)
灵武市原野牧场农牧专业合作社20万元、灵武市郝家桥镇吴家湖村10万元。
(二)统筹推进规模化经营,厚植现代农业物质基础方面(11个,465.32万元)
1.支持建设现代种养产业园区方面(1个,30万元)
灵武市金河渔业专业合作社30万元。
2.支持建设奶牛出户入园工程方面(10个,435.32万元)
宁夏兴源达农牧有限公司44.81万元、灵武市金昊达奶牛养殖有限公司14.21万元、宁夏霞兵牧业有限公司18.59万元、灵武市韩氏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1.84万元、宁夏智博农牧发展有限公司28.22万元、灵武市鑫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47.75万元、灵武市少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48.29万元、宁夏天牧玉丰牧业有限公司12.48万元、宁夏沃源犇洲农牧专业合作社48.96万元、宁夏灵武金岭农牧有限公司150.17万元。
(三)协调推进集约化发展,提高现代农业质量效益方面(8个,54.07万元)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化竞争机制方面(1个,30万元)
灵武羊产业联合体30万元。
2.支持建设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方面(7个,24.07万元)
崇兴镇碱滩村村委会3.55万元、灵武市张亚红家庭农场0.27万元、灵武市左东农业产销合作社2.72万元、宁夏宝什利信农业有限公司10.745万元、灵武市泉茗瓜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0.23万元、郝家桥镇兴旺村村委会4.22万元、灵武市通富农牧专业合作社2.335万元。
(四)持续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方面(47个,121.61万元)
1.支持种子企业规范经营方面(2个,23.93万元)
宁夏金灵州种业有限公司15.8万元、宁夏巨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8.13万元。
2.支持推进肉牛标准化生产方面(10个,40.68万元)
灵武市斌盛肉牛养殖合作社5.11万元、灵武市兴辉养殖专业合作社4.2万元、宁夏三德农牧开发有限公司3.82万元、宁夏阿伊莎养殖专业合作社3.4万元、灵武市阿里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7.13万元、灵武市彦飞农牧有限公司5.18万元、灵武市民丰农林牧专业合作社1.52万元、宁夏厚德瑞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63万元、灵武市德利丰农牧专业合作社4.42万元、灵武市犇鑫牧业有限公司3.27万元。
3.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四级示范社(场)方面(35个,57万元)
2017年自治区级示范社:灵武市金河渔业专业合作社、临河镇滨河长枣专业合作社、泉茗瓜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各3万元;
银川市级示范社:志刚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杜家滩福兴民养殖专业合作社、丰裕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荀国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各2万元;
灵武市级示范社:通富农牧专业合作社、旺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丰收机械化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沃源犇洲农牧专业合作社、三园草制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利达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东泉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金双禾优质粮食产业化专业合作社、辉航农林牧专业合作社、璟恒农牧专业合作社各1万元;
2017年自治区示范家庭农场:灵武市建祥家庭农场、泳洲家庭农场、科达丰家庭农场、兵栋杨家庭农场各3万元;
银川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五谷丰家庭农场、温馨家庭农场、双源家庭农场、佳民家庭农场各2万元;
灵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维全家庭农场、大地丰产家庭农场、新瑞家庭牧场、海瑞家庭牧场、家华家庭农场、思宇家庭农场、国栋家庭农场、杨国峰家庭农场、宁夏富谷盈门家庭农场、春花家庭农场各1万元。
(五)着力推进品牌化建设,增强现代农业竞争力方面(22个,93万元)
1.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方面(1个,15万元)
灵武市生财米业有限公司15万元(稻花香大米、宁昊珍珠香大米、家家香大米、长粒香大米、糯米各3万元)。
2.建立品牌蔬菜、瓜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方面(21个,78万元)
灵武市东塔农贸市场、灵武市瑞丰源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灵武市沙坝头西瓜种植专业合作社、灵武市宁六宝果品专业合作社、灵武市富源农牧专业合作社、灵武市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灵武市农达兴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灵武市泽明农牧专业合作社、灵武市金涪元农林牧开发专业合作社、灵武市农得惠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灵武市志刚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灵武市绿源恒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金涛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灵武市绿秀果蔬专业合作社、灵武市大绿叶家庭农场各3万元。灵武市新百超市开元店、灵武市新百超市灵州店、灵武市雄越农牧专业合作社、灵武市夏能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有限公司、宁夏夏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6万元。
五、兑现《关于加快灵武长枣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灵党发〔2017〕29号)资金698.79万元
(一)鼓励长枣收购销售方面(2个,506.64万元)
宁夏灵丹枣产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487.21万元,宁夏大秦枣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9.43万元。
(二)鼓励机场空运、电商、微商销售方面(12个,150.51万元)
灵武市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4.42万元,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38.95万元,灵武市裕林枣业有限公司3.32万元,灵武市宁六宝果品专业合作社1.47万元,宁夏绿野上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9.9万元,灵武市临河镇滨河长枣专业合作社1.38万元,宁夏大秦枣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9.08万元,灵武市王乔果儿电子商务销售部1.52万元,灵武市孙伟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3.03万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分公司6.45万元,灵武市物华天宝农牧专业合作社10.44万元,灵武市德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0.55万元。
(三)长枣保鲜库电费补助方面(28个,10.53万元)
灵武市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冷库电费2.05万元,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2.5万元,灵武市宁六宝果品专业合作社0.34万元,灵武市孙伟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0.26万元,灵武园艺试验场0.82万元,灵武市富成枣产业专业合作社0.14万元,灵武市和谐养殖专业合作社0.16万元,灵武市联霖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0.9万元,灵武市畅翔长红枣种植专业合作社0.11万元,灵武市万家红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0.13万元,大泉林场0.89万元,刘福0.09万元,朱玉梅0.08万元,李俊0.43万元,张建智0.1万元,唐金柱0.08万元,唐才0.1万元,郭泽0.03万元,安智0.14万元,蒋鹏0.15万元,张文东0.1万元,孟银亮0.15万元,孙建成0.35万元,李孝0.1万元,李强0.04万元,李生科0.1万元,赵智0.04万元,孙艳萍0.15万元。
(四)灵武长枣高质量外包装及标识(5个,31.11万元)
灵武长枣协会3万元,灵武市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3.4万元,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5.44万元,灵武市裕林枣业有限公司8.04万元,宁夏大秦枣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23万元。资金1933.24万元(已兑付1547万元、未兑付386.24万元)
六、兑现《关于促进移民脱贫增收的扶持政策》(灵党发〔2018〕2号)资金780.03万元(已兑付26.8万元、未兑付743.23万元)
(一)兑付大力发展劳务产业,鼓励自主创业(12个,21万元)
1.个体工商户(8个,10.5万元)
灵武市哥俩好钣金烤漆补助1万元、泾灵新村童乐坊服装店补助1.5万元、泾灵新村鑫源商店补助1.5万元、灵武市马志鸿牛羊肉店补助1.5万元、泾灵新村建治粮油店补助1.5万元、泾灵新村连琴糕点饼子店补助1.5万元、灵武市金色六盘生活超市补助1万元、灵武市美味美麻辣烫店补助1万元。
2.外出务工(4个,10.5万元)
泾灵南村外出务工10人补助0.5万元、泾灵北村外出务工15人补助0.75万元、西湖社区外出务工94人补助4.7万元、镇河塔社区外出务工91人补助4.55万元。
(二)兑付2018年扶持发展特色养殖业补助资金(2个,2.02万元)
灵武市泾英农牧专业合作社新增基础母羊23只补助0.46万元、泾灵北村353号高有娃养殖基础母羊78只补助1.56万元。
(三)兑付2018年扶持发展特色种植业补助资金(10个,698.33万元)
1.设施农业(5个,555.85万元)
宁夏夏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助144.99万元、灵武市沃益农种植专业合作社补助5.76万元、泾灵北村村民委员会新建节能日光温室补助52.4万元、泾灵南村村民委员会新建节能日光温室补助102.1万元、泾兴村村民委员会新建高标准大跨度新型全钢架拱棚补助250.6万元。
2.长枣间套种黄花菜(1个,49.9万元)
宁夏金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补助49.9万元。
3.特色种植(4个,92.58万元)
宁夏夏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助20.6万元、宁夏夏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助29.94万元、宁夏兴绿野苗木草坪种植有限公司补助15.24万元、灵武市沃益农种植专业合作社补助26.8万元。
(四)兑付2018年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4个,16.88万元)
宁夏迅驰农牧有限公司6.04万元、宁夏春丰农牧专业合作社6.38万元、养殖大户马文元3.04万元、宁夏鼎盛佳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1.42万元。
(五)兑付2018年扶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2个,5万元)
泾灵村喜洋洋戏剧社2万元、镇河塔社区灵武市秦艺歌剧表演团3万元。
七、兑现灵武市上争资金完成任务奖励资金107万元
(一)完成年初下达任务的单位(21个,97.5万元)
教体局4.8万元、财政局(含农发办)8.7万元、发改局8.1万元、民政局5.7万元、林业和草原局(原林业局,含各林场)5.4万元、水务局7.2万元、农业农村局(原农牧局)5.4万元、郝家桥镇3.6万元、临河镇3.3万元、马家滩镇3.3万元、梧桐树乡3.3万元、白土岗乡3.6万元、公安局3万元、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规划局)4.2万元、残联3万元、科技局3.3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原环保局)4.5万元、民族宗教局3.9万元、人社局(含二级单位)4.2万元、交通局6万元、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3万元。
(二)未下达任务,仍主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单位(2个,3.5万元)
妇联0.2万元、扶贫办3.3万元。
(三)上争资金统计协调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单位(2个,6万元)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各3万元。
八、兑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资金130万元
(一)金融机构(14个,85万元)
1.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成绩突出单位(10个,其中:奖励8家85万元、授牌2家)
灵武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灵武支行各20万元,建设银行灵武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灵武支行、工商银行灵武支行各10万元,人保财险灵武支公司、大地保险灵武支公司、长江证券公司灵武分公司分别5万元;人民银行灵武支行、国开行宁夏分行(只授牌)。
2.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4个,只授牌)
中国人寿灵武支公司、宁东本富村镇银行利民支行、农业银行灵武支行、中国平安灵武支公司。
(二)部分驻灵单位和重点服务行业(7个,45万元)
市税务局、广电网络灵武分公司各10万元,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国网灵武供电公司、市能源公司、宁东税务局、宁夏邮政灵武分公司各5万元。
九、兑现招商引资工作奖励资金111.7万元
(一)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奖(1个,5万元)
市发改局5万元。
(二)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17个,95万元)
1.招商引资责任单位(13个,75万元)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原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各10万元,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工信局、发改局、住建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马家滩镇、文投公司、城投公司各5万元。
2.招商引资先进单位(4个,20万元)
宁夏荣昌绒业有限公司、宁夏中玺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有限公司、晶叶(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5万元。
(三)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39个,11.7万元)
市委办庄昊、人大办马啸、政府办杨灵福、政协办王洪浪、原市委督查室马忠海、原市政府督查室赵鹏、组织部杨忠礼、宣传部高娜、政法委陶永、统战部王学理、发改局郭钰慧、原财政局马学龙、工业和信息化局张岩、住建局马旭、农业农村局马秀娟、林业和草原局马鹏程、自然资源局马军、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杨吉东、文旅广局马冬芳、公安局裴元中、扶贫办穆永国、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方庆宁、教体局马明亮、科技局陈建军、原人社局赵文、卫生健康局蒙宏乾、应急管理局王军、综合执法局王永娟、市场监管局吴金花、文投公司龙雷、城投公司张宁斌、崇兴镇吴国海、郝家桥镇蔡芳、临河镇赵丹、马家滩镇王金京、梧桐树乡陈志坚、白土岗乡吴学德、高新区管委会马占国、刘建军各0.3万元。
十、兑现秋季农田水利建设奖励资金1010万元
一等奖2名:白土岗乡170万元、梧桐树乡200万元
二等奖2名:郝家桥镇200万元、崇兴镇170万元
三等奖4名:东塔镇70万元、马家滩镇45万元、临河镇40万元、灵武农场30万元
先进奖12名:水务局22万元,农业农村局15万元,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大泉林场各10万元,住建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各5万元,政研室(农办)、综合执法局各4万元,人大办、政协办各3万元、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各2万元。
十一、兑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奖励资金500万元
(一)乡镇、农林场(14个,430万元)
一类:
一等奖1名:白土岗乡65万元
二等奖1名:郝家桥镇55万元
三等奖2名:崇兴镇、梧桐树乡各45万元
二类:
一等奖1名:临河镇55万元
二等奖3名:马家滩镇、东塔镇、街道办各45万元
三等奖6名:园艺场、灵武农场、大泉林场、北沙窝林场、白芨滩林场、良繁场各5万元
(二)部门(16个,70万元)
一等奖3名:公安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各8万元
二等奖5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水务局、交通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6万元
三等奖4名: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管委会各4万元
获奖的各企业,奖金按规定自行支配。获奖的各乡镇(街道)、部门,用于奖励相关工作有功人员的资金不得高于奖金总额的40%(其中:各乡镇秋季农田水利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奖励资金奖励个人不得超过10%)。个人奖金按照责任及贡献大小分等次发放,个人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