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我局年初制定的《2024年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粮食流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活动主体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一)案件办理情况
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对2家从事粮食收购、加工的企业因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做出行政警告的处罚。通过以案促学、以案促改指导企业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粮食流通领域平稳有序。
(二)入企检查情况
全年累计开展入企行政执法检查43次。一是应急成品粮油承储企业监督检查6家24次。为确保我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安全,根据《灵武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我局每季度对承储主体执行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储备粮的数量、品种、质量、储存状况等施行动态监管。二是政策性粮油监督检查8家8次。除灵武市应急承储企业以外还包括银川市承储企业及宁夏粮食集团灵武储备库,主要针对政策性粮油储备主体的保管账、统计帐、财务账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及反馈整改。三是为规范粮食收购环节市场经营行为,根据银川市夏秋粮收购统一安排部署要求,联合市监局对我市辖区内夏秋粮收购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累计开展夏粮收购企业检查3家3次、秋粮收购企业检查8家8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年初做计划、年末看质效。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提高执法检查效能,在年初制定检查计划,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集中进行移交整改。年末开展总结反思整改工作,对全年的执法检查进行梳理,查找存在问题并在下一年计划中加以调整。二是做精准培训、抓落地见效。积极组织辖区内粮食储运加工企业参加培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指导企业落实好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全力保障我市粮食市场稳步向好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