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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行政执法年度报告暨2025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情况

1.组织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水平

一是通过“法治教育网”平台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并考试,确保学习60课时以上,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素养,参学人数为99人。二是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1次,主要针对行政执法规范化以及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进行集中讲解,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案卷制作,坚决杜绝行文不规范和书写错误问题,培训人员90人次。三是组织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考试3次,参考人员150余人,检查普法工作成效,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以考促能。四是举办封闭式综合执法水平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参训人员70余人次。五是邀请律师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3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六是制定《灵武市综合执法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半日”学法计划》《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八五”普法学习计划(2024)》,要求执法人员每周以中队为单位集中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队列训练、文书制作与互评等多种形式,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及执法能力。

2.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加强交流学习

一是参加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培训班1天、2人次。二是参加灵武市2024年“八五”普法业务骨干培训班1天、1人次。三是参加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为期3天,参训2人次。四是参加灵武市委编办2024年机构编制工作专题培训班1天、1人次。五是参加灵武市全面深化改革培训班,为期4天、1人次;六是参加灵武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班,为期3天、1人次。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积极贯彻印发的《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灵武市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体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健全内部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机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聘请职业律师充实和加强法制审核机构专业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局法治力量。2024年法律顾问审核规范合同、文件19次、参与案件讨论及咨询18次,文件类合法性审查7次。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我局现有执法人员95人,其中持有执法证72人,2024年新考取行政执法证23人,办理行政许可385条、行政处罚262条、通过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公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5件、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130件、微信公众号发布类党务政务信息904条,所有执法人员信息及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已全部公示。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为各执法中队配备执法车辆3辆、执法记录仪55部、打印机18台、刻录机9台、笔记本及台式电脑18台、录音笔8支,并制定印发《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音像记录行为用语指引》《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要求执法人员规范使用记录装备,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针对重大决策,一律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印发《灵武市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灵武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试行)》等制度文件,保障法制审核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由局法规室负责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和监督工作,法制审核人员4名,均为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1名,所有行政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后作出,全年共审核移交线索及案件34件;针对行政处罚罚款数额较大和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共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13次。

2.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情况

一是针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确保执法规范化、坚决避免粗暴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二是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互联互通,认真完成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录入工作,确保录入信息及时准确。三是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执法改革需要,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先后两次对权责清单进行逐项梳理调整。共删除事项3项、增加事项3项、新承接市住建局划转行政处罚事项6项。调整后,我局权责清单事项由461项变为467项,其中行政处罚431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许可5项、其他类4项。

3.健全自由裁量基准,落实柔性执法

一是遵照执行上级部门印发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要求执法队员规范使用裁量基准,在执法文书中必须载明自由裁量权的衡量依据,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运用教育劝导等非强制手段解决城市管理问题,遵照执行自治区住建厅包容免罚和轻微不罚清单,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全年警告2.2万余次,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00余份,先后约谈青桔骑行灵武分公司企业负责人1次、定点餐车经营企业2次,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件、从轻处罚案件8件,使柔性执法成为基层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4.健全“两法衔接”体制机制

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根据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信息数据一体化建设,我局认真做好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录入工作。2024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2件,均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完成录入,实现执法信息互通互联,目前尚无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案件。

5.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研究制定《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案源登记管理制度(试行)》《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跨领域、跨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协调制度(试行)》,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就违法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印发《配合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加强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衔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跨领域、跨部门移送工作,提高办案协同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2024年共审核各主管部门移交违法线索29件,退回12件,办理17件。

6.重点领域执法情况

坚持“网格化、法治化、精细化”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市容秩序综合治理,一是规范流动摊贩经营管理。春节期间在高庙小广场设置春联摊位证70个,水果(干果)摊位证6个,20个玩具临时销售摊点,允许沿街商户在春节期间店外经营,办理临时占道证142个,推行“摊规点”集中经营管理。二是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规范店外经营8900余处,清理流动摊点5800余处、橱窗广告2600余次、乱堆乱放1630余处、破损条幅彩带300余条,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890余份。三是推进安全生产全面整治。加强建筑工地、城区燃气、“九小场所”安全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对日常扬尘防治巡查及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2932次;检验渣土车辆、商砼车通行证件197车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办理渣土准运证76张、商砼准运证102张、道路挖掘证25张、临时围挡23个;排查流动餐车、早晚市摊位、便民服务维修点用电用气安全1146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40余人次,发现燃气违规使用行为6起,立案处罚6起。

7.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为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我局由专人负责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并及时在十公示平台进行公示,2024年录入案件总量262例,其中行政处罚262例,办结262例。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及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仍有差距,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及学习教育有待深入,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尤其在针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方面,自行组织培训存在培训时间、培训范围上的局限性,导致工作方式较为单一,需要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及工作效率。

(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还需不断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还存在监管和执法漏洞、案件移交不规范、证据材料不齐全、线索核查未认定、没有处罚权等情况。而我局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处罚事项调查手段有限,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影响办案质效。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和权责清单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着力解决各部门管理职能交叉、重复执法、效率低下的问题,建立统一有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格局,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

(二)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市容环境、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食品安全、校园周边、文明养犬等领域专项整治。创建文明养犬示范小区;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监督管理;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巡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加强建筑工地巡查,避免扬尘污染和渣土车辆污染路面;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对餐厨垃圾桶沿街摆放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督促餐厨垃圾运输企业按时按规运输。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专多能”的执法队伍,创新方式方法,采取专业培训、考察培训、院校培训等多种方式,邀请党校老师、法律顾问及上级部门业务骨干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领域、全业务、全技能培训学习,针对行政执法疑难复杂情况进行专门指导培训,加大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装订归档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内外兼修”的综合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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