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2023年发放学习资料210套,以“两个市场监管办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执法风纪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执法文明用语指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专题辅导6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培训班3期(行政处罚法2期、行政复议法1期),开展执法规范化考试2次,法宣在线学习考试5次,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含机制建设、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置、执法装备配备等。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共有执法人员64名,其中取得行政执法证57名,执法辅助人员3名。2023年办理行政许可532条、行政处罚161条、行政强制116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十公示平台、执法监督平台公开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各 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执勤车辆10台,执法办案装备66件,其中执法记录设备50台、照相机2台、摄像机2台、其他装备12台。三是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人员5名,其中法学专业2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1名。2023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数量达21件。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该基准已在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进一步细化、量化各类行政处罚事项行政裁量标准,做到因案施策,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促进全市交通系统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有力提升交通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3.落实柔性执法。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扎实推进说理式执法并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严格执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当事人发生属于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范围的违法事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危害后果或者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处罚68件,发放轻微免罚承诺书35份。
4.健全“两法衔接”体制机制。2023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0件,立案0件。
5.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1)建立整治货运车辆路面超限超载县乡(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按照《银川市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求》,与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下属的九大队(307治超站)、三大队、十大队、七大队、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灵武市各乡镇开展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坚决落实“一超四罚”,逐步形成“源头监管、路面执法、规范管理、优势互补”的管理常态,紧抓“4个重点”即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着力探索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推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具体操作中,由乡镇及时发现农村道路超限违法行为,及时电话告知联络员,由联络员对接具体执法中队,迅速精准出击,快速拦截超限违法车辆,防范超载超限车辆对农村公路损害和潜在交通安全事故。
(2)建立部门与乡镇农村公路牛粪扬撒联合执法模式。因我市近年来大力发展养殖业,并在马家滩、白土岗等建有集约规模化养殖基地,产生的问题就是牛粪尤其是稀牛粪在往外运输过程中,因未采取有效封闭运输而导致牛粪扬撒,污染路面,甚至在冬天路面结冰造成车辆事故。为有效解决该类问题,灵武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市生态环境部门、白土岗镇政府、马家滩镇政府、银川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分局、养殖基地办公室开展路面牛粪扬撒联合执法。召开养殖基地企业参加的动员倡议大会,并在日常执法监管中多部门(乡镇)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牛粪扬撒行为,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3)建立多部门维修行业环境整治(汽配城)联合执法模式。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有效开展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投局、市住建局、城区街道办、东塔镇镇府等多个部门开展汽配城环境综合整治执法,成立了执法专班,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多部门齐发力,切实整治汽配城环境脏乱差问题。
(4)参与部门乡镇“清风行动”、“网盾”行动联合执法。按照《灵武市“2023清风行动”实施方案》、《“网盾”行动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抽调执法人员开展对应工作,与市自然资源局、文旅广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开展2023清风行动、“网盾”行动,有针对性的对农村集市、东郊市场、各餐厅酒店(文旅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把运输关口,切断野生动植物非法运输“链条”,坚决遏制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活动。
6.重点领域执法情况。
(1)将“两客一危”、公交运营、严重超限超载、涉路施工等领域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坚持治源头、抓路面,深化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围绕17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及超限超载高发路段,累计开展货物运输装载源头企业治理巡查139家次,对源头治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18次,约谈其主要负责人18人次,罚款19.5万元;查获、引导卸载超载车辆212辆(其中百吨王76辆),卸货10434.79吨。开展新一轮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运营秩序,提升行业文明水平。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550余人次,执法车辆771车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96台次,检查出租车、公交车近495余台次,立案查处不规范经营行为23起。将严把入口关、过程关、材料关、安全关“四个关口”落实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具体执法监督过程,不断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手段,开展执法检查38次,检查项目合同段39个,发放《执法检查记录表》32份、《质量与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立案处罚8起。
(2)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一是在“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加持下,在规范监管行为、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二是以行政职权事项为基础,深化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目前权力清单事项精简为5 项。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了组织到位,具体工作做到了职权分解。2023年共计作出行政许可496项。 以统筹推进、协同联动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
二、2023年执法工作创新亮点或典型经验
无
三、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还没有完全转变执法理念,对“两个市场监管办法”理解得不够深不够透,综合运用“预防、日常、重点、专项、信用”五种监管手段的能力还不够强。
2.市场监管方式还不够灵活。“五种监管手段”正处于磨合期,各类监管方式的运用不够灵活,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市场干扰最小化的效果没有得到完全体现。
3.执法方式和宣传还有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不规范着装和执法不规范问题,“冷横硬推”的态度问题偶有发生。执法宣传展示还有不足,与人民群众之间存在距离感,使群众对交通执法的认识和理解不够。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以安全稳定为目标,探索安全执法监管新路子。深入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宁夏平安交通试点任务,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管理责任,做到风险常控、隐患常治,边排边治、动态清零。梳理完善交通运输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指挥能力、救援队伍专业素质和部门联动水平。
(二)以科技赋能为动力,推动执法工作新跨越。加快交通执法信息化建设,学好用好各类信息化装备,不断提升互联网+执法、监督效果。以交通运输执法指挥调度室为支撑,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同交警等部门建立动态研判、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以服务群众为中心,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使行政执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执法宣传展示,通过执法体验周、执法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邀请人大、政协委员、服务对象、普通群众,近距离体验交通执法过程,提升执法公信力。以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为抓手,持续优化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合理调整城乡公交线路,全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绿色、舒适的出行条件。
(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展现执法队伍新形象。以“五进三联系三服务”党建工作机制为依托,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作风整治工作贯彻全年,巩固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成果,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