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提升法治建设为根本,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抓手,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行政执法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1.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加强普法培训,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紧紧围绕财政预算工作,开展法制培训。重点培训《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3年全局党员干部全部完成学法用法学习任务,100%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同时开展11名新申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着重从执法原则、执法程序、执法形式和执法中应急处置办法等行政执法实务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解读,并结合财政工作对28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2.2023年,我局参加自治区财政厅、银川市财政局及市司法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累计5次,达38人次。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灵武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现有执法人员37名,其中:取得行政执法证37名。2023年办理行政处罚5条,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十公示系统”、“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同步公示各类执法信息13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灵武市财政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灵武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录音笔1个。三是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设置执法监督机构,明确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法学专业1名。
2.健全“两法衔接”体制机制。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0件,立案0件。
3.重点领域执法情况。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执法,一是严把采购计划审批关,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审批流程,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及时审核各部门(单位)提交的采购申请计划;二是按照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要求,对各预算单位内部管理、信息发布、质疑投诉、配合评估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公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合同等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我市政府采购透明度。
4.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有28名执法人员录入案件总量5例,其中行政处罚5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业务工作人员在法治素养、工作作风、业务水平等方面与实际工作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今年我局加大对《行政复议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但未能较好结合实际开展执法宣传工作。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提升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牢固树立行政执法法治观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水平,持续规范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机制,依法依程序按标准做好案件查处、违法行为公布、案卷归档等工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要求,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知识培训,做好行政执法领域规范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理财水平。组织工作人员申请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
灵武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