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工作救济渠道、投诉举报方式及监督途径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行政复议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时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除外)。
复议受理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
申请方式:可通过现场提交、邮寄、线上政务平台等方式向灵武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行政诉讼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起诉时限: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诉讼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管辖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宁夏地区文旅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
三、投诉举报维权渠道
广大群众、市场主体如发现我局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或遭遇文旅行业消费纠纷、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举报:
(一)政务服务热线(7×24小时)
全国统一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全天候受理文旅行业投诉、举报、政策咨询及意见建议。
(二)线上官方平台
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https://jbts.mct.gov.cn,可在线填报信息、上传证据,提交文旅行业相关投诉举报。
(三)线下现场及信函举报
受理单位: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78号
邮政编码:750400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夏季)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
(四)本局咨询投诉电话
办公及投诉咨询电话:0951-4510929
四、纪检监督渠道
如发现我局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反映。
监督方式:通过12345政务热线、灵武市纪检监察部门官方渠道依规举报。
五、相关说明
1.当事人提出救济申请、投诉举报需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2.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依规受理、核查、答复各类群众诉求,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本公示内容长期有效,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如有变更,我局将第一时间在灵武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更新公示。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