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夏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宁夏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随意性,现将《宁夏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宁夏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宁夏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
2.《宁夏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灵武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