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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信息来源: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机构名称

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性质

国家行政机关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周福颖

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地址

灵武市健康路3#

投诉举报电话

0951-8769053

队伍编制状况

本单位实有行政执法人员2人,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行政执法证件2人。

执法的主要依据

行政处罚:《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行政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

行政确认:《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

委托执法情况

是否实施委托  执法

受委托执法单位名称


受委托执法机构的性质


经费来源


受委托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情况


委托执法依据


内设法制审核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办公室, 工作人员1人。

注:没有委托执法的执法部门不填写委托执法情况信息。



                     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关内部设置

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办公室

单位职能

(一)认真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灵武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权益维护、帮扶救助、矛盾化解等工作。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五)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灵武市健康路3#

联系方式

0951-8769054

监督方式

(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行为违规违法电话和邮箱)

(一)电话投诉:0951-8769053

(二)书信投诉: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灵武市健康路3号

(三)邮箱投诉lwstyjrswj@163.com

救济渠道

当事人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相对人个人隐私的,应当予以保密;当事人可依法委托代理人行使权利。当事人对行政执法决定不服,或者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在收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灵武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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