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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多措并举探索创新助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0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近年来,灵武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工作部署,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章,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实现村集体与农民“双增收”。

一是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统计监测项目。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围绕农户家庭经营状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村级债务动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运行等11项内容,全面开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态势监测与分析,充分发挥农业农村经济动态“信息窗口”作用,为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三是积极探索农村经济数字化管理新途径。加强政银合作,以“灵武市农经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依托,应用灵武农商行“银农直连”支付系统,优化“三资”管理平台,着力推动农经信息化建设扩容增量、提质升级。四是强化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严格“四议两公开”“四签两审”管理机制,实施“四位一体”监管。开展农村“三资”专项检查,实现村级全覆盖,村务公开率100%,确保农村“三资”高效安全运行。五是充分发挥“三员”职能。坚持需求导向与问题导向,定期开展农村财经业务培训指导,发挥“政策法规宣传员、内控管理监督员、履职尽责守门员”职能。六是创新培养多元化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充分利用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有效发挥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村企合作、入股分红、租赁经营等多元化发展模式,挖掘资源性收入、提高经营性收入、增加服务性收入。七是加速释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红利。激活农村资源资产,开展农业设施确权颁证抵押贷款试点,促进村集体经济增长与农民增收实现“双增”,带动农民分享更多农村改革发展红利。2022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达8.8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8.16%,其中经营性资产达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1.95%;实现累计分红215.89万元;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4323.48万元,实现经营收益1895.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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