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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紧盯“四个环节” 提高疫情期间防控物资保障质量效率

信息来源: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1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灵武市聚焦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从采购、管理、调配、使用四个环节入手,规范操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切实提高疫情期间防护物资保障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分级筹集采购。明确将相关医疗医护物品、基本生活物资纳入重点釆购范围,根据实际需求由后勤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医疗系统和医药企业、大型超市分级采购。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发挥企业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努力扩大信息搜集范围和采购募集渠道。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质量。

二是定点储存管理。实行防控物资分类别定点储存,防控物资、生活用品类物资、应急物资分别由疾控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接收储存管理,确保各类物资安全存放。明确除合法注册机构外,其他单位(部门)不得接受捐赠。捐赠物由市政府按照规定入库,民用类防控物资履行备案手续后由市慈善会等机构分别存储管理,按照捐赠人意愿统一调拨使用。

三是统一按需调配。物资调拨根据防控急需程度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其他四个级别,按照优先顺序在履行申报批转程序后统一调拨。仓库管理员认真核对防控物资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领取数量、领取日期、领取人等信息,确认无误方可出库。各存储管理单位每天对物资出、入库品种数量进行盘点,及时研判按需组织采购、补充库存。

四是做好使用监督。严格要求按照申请用途使用防控物资,定期开展调配情况自查,做到财务管理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由财政局、审计局跟踪监督,确保釆购资金专款专用、防控物资使用合法合规。定期公开发布各类采购、调拨和捐赠物资使用情况,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使用结束后,对未动用或可回收重复使用的物资进行回收、清洗、消毒、整理、保管和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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