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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五项措施落实秸秆禁烧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工作协调与日常监管。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积极整合农业、环保、水利等项目资金,同时撬动社会资金的投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企业社会化组织投入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组建禁烧联合执法巡查组与工作督查组,在秸秆禁烧重点期间,全天候开展巡查执法与督查。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制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各乡镇、农林场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督促整改。对禁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的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究问责。

五是建立奖罚机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组织得力的乡镇兑现以奖代补资金,对着火点所在乡镇收缴生态补偿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对焚烧秸秆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进行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并由相关部门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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