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农垦贺兰山奶业有限公司白土岗奶牛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2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20765
联系人:灵武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农垦贺兰山奶业有限公司白土岗奶牛养殖基地项目 | 灵武市白土岗乡养殖基地 | 宁夏农垦贺兰山奶业有限公司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养殖基地,总占地面积约512687m2(769.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牛舍、挤奶厅、青贮平台、干草库、饲料搅拌站、粪污处理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等。项目饲养规模为年存栏奶牛8500头。项目总投资38475万元,环保投资1148万元,占总投资的2.98%。 | 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噪声和废水等。项目在采取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中提出的相应措施后,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项目施工结束,影响随即消失。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牛舍、堆粪场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通过采取牛粪日产日清、加强舍内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封、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l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挤奶厅地面及奶缸清洗废水,经企业自建的处理能力300m3/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沉砂调节池+固液分离机+水解酸化池+UASB厌氧反应器+配水池+A/O反应池+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TMR搅拌站内饲料配料混合设备、污水处理站水泵及牛群活动叫声等。通过采取隔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牛粪、病死牛尸体及胎盘、污水处理站污泥、兽医站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牛粪采取人工机械+人工干法清粪方式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做到日产日清,处理后的牛粪存放于堆粪场,后外售于灵武市郝家桥镇狼皮子梁开发区兴旺村优思克(宁夏)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有机肥生产;病死牛尸体及胎盘运行初期将病死牛尸体及胎盘送往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永南村的银川仁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待灵武市白土岗乡养殖基地无害化处置中心建成后,送往灵武市白土岗乡养殖基地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脱水处理后,运至堆粪场储存,与牛粪一同外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