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农垦灵农畜牧有限公司宁夏农垦灵农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2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20765
联系人:灵武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农垦灵农畜牧有限公司宁夏农垦灵农种猪场建设项目 | 灵武市白土岗乡养殖基地 | 宁夏农垦灵农畜牧有限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0m2,建成后年出栏父母代种母猪8000头/a,纯种公母猪2000头/a,出栏商品(仔猪)育肥猪 11000 头以上,主要规划建设标准化生长育肥猪舍2栋,母猪舍1栋(内设配种舍、妊娠舍、分娩舍、保育舍),隔离舍1栋,销售种猪隔离区1栋、销售种猪展厅1栋,固体有机肥车间,水肥综合利用设施,电磁锅炉房以及配套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兽医室、蓄水池、消毒池、饲料罐喂养系统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01万元,占总投资的4.02 % | 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噪声和废水等。项目在采取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中提出的相应措施后,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项目施工结束,影响随即消失。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养殖废水、锅炉排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和养殖废水经集粪池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废水进入水肥综合利用设施进行厌氧处理后作为液体有机肥用于企业周边农田(5000亩)施肥不外排;营运期后废气主要来自猪舍和固体有机肥车间产生的恶臭,猪舍采取措施为添加特定的微生物菌剂,每天早晚全舍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喷洒双氧水消毒杀菌固体有机肥车间设置引风和收集系统,经过UV光解除臭设备处理后排放;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猪叫声和机械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猪群科学饲喂管理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便、病死尸、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粪便固体有机肥车间进行堆肥处理,病死猪尸体及猪胞衣、组织等暂存于50m3冷库,送银川仁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安全处理,医疗废物经消毒、分类打包密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综上,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