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红石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排污许可申请做出许可决定,现将排污许可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灵武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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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灵武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 | 许可事项 | 有效期限 | 备注 |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红石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水污染物 | 三年 | |
无组织排放最高排放浓度 颗粒物:1.0 mg/m3 二氧化硫:0.4 mg/m3 | 最高排放浓度 COD:50 mg/L 石油类:5 mg/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