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双创产业城道路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20765
联系人:灵武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双创产业城道路 |
灵武市东北部,朔方路以北,林秀苑北侧规划道路以东,起点:北纬38°06'38.96",东经 106°22'00.62",终点:北纬38°06'18.54",东经106°22'00.62" |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366.15万元 道路设计:道路全长702.313m,道路红线宽度16m。 公路等级:设计标准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采用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平面交叉:起点K0+000与朔方路“T”型交叉,拐点与下白路“L”型交叉。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
(1)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平原区,沿线新建排水管道,道路路面雨水通过设置于路面的雨水口汇集后进入排水主管道后统一排出。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交通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 本项目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产生的扬尘较小,且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有环卫部门每天清扫、冲洗,可保持路面清洁和湿度,道路扬尘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项目营运期主要是机动车燃料燃烧产生的尾气,其主要成分为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拟建项目周边地势空旷,通过加大道路两旁的绿化建设,汽车尾气通过扩散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运输噪声通过在道路设置标牌,要求减速及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并要求限制车速,在靠近道路一侧种植林木、灌木和草地。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及时对受损路面维修和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本工程为市政道路,不涉及收费站、服务区等,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运输车辆洒落的运载物、客车乘客丢弃的物品,有养护工人对公路全线进行养护,故该类固体废弃物一般情况下不对沿线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