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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河长办督查我市2021年黄河滩区整治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及河湖长制工作

信息来源:灵武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2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10月20日,自治区河长办对我市2021年黄河滩区整治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及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督查。

据了解,我市严格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黄河宁夏段河道及滩地被占问题整治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黄河滩地农作物种植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2020年,梳理各类问题84个。其中,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7个,已完成销号7个,销号率100%;“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问题8个,已完成销号8个,销号率100%;“清河行动”问题40个,已完成销号40个,销号率100%;持续完善三级河湖长管理,严格落实六项工作制度。全市共设置市、乡、村河长办63个,配备三级河长129名、湖长12名、巡河员110名、保洁员327名,覆盖全市85条段478公里河(沟)道及12座水库。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监督指导各级河长认真履责,切实开展巡河,截至目前累计巡河6800余次5万多公里。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水污染、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管理保护河湖水环境。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巡河检查110次,开展“三长”联合督查8次。明确18名检察官为“河湖检察长”,根据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并启动诉前程序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3件,目前已整改20件;制定《河湖“总警长+警长+社区民警”工作方案》,配备11名警官担任河湖警长,设置23个警长公示牌,今年累计出动警力230余人次,开展巡查310场次,开展河湖环境治理宣传工作75场次,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有力地推进了河湖管理法治化、常态化。

督查组肯定了我市黄河滩区整治、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及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对“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推进成效和典型经验给予好评。同时,希望我市要立足实际,围绕加强生态保护、深入推进“三长”联合、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合理制定目标,建设生态河湖、智慧河湖、示范河湖、幸福河湖,推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改善、水环境治理,在国家战略的大潮大势中,展现担当作为,抢占发展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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